(林玲)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松溪县人民法院抓住被执行人春节返乡的“黄金时机”,加快节奏、精准出击、再亮“利剑”,连夜查封扣押一被执行人名下车辆。
2017年9月20日,董某某向龚某借款230000元从事废旧钢铁买卖生意,约定月息按壹分二厘计,后一直未偿还。龚某于2022年1月17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督促被申请人董某某给付借款本息共计249320元。法院经审理后发出支付令,被申请人董某某应自收到该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归还本息249320元。因董某某迟迟未履行,龚某遂向松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受理后,双方当事人于2022年3月10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被执行人董某某分期偿还借款本息。但董某某始终未履行和解协议内容,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龚某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已经回到老家,立刻驱车赶往现场,将被执行人董某某名下的车辆实施查封扣押,并联系告知被执行人车辆扣押情况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截至目前,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松溪法院将依法启动对该扣押车辆的拍卖、变卖程序,尽快实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支付令内容,努力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