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日前,西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工作。
检查组一行实地走访辖区加油站、烟花经销有限公司(烟花爆竹销售点)等地监督检查安全隐患。在加油站,重点对站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储罐区、卸油区是否符合规范,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检查,仔细查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日常防火巡查记录、培训演练记录等消防工作台账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加油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法律宣传,在烟花经销有限公司,重点从营业执照是否合规、是否销售“三无”及过期产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储存仓库消防是否安全等方面开展检查,排除烟花爆竹销售中的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燃”。
西丰县检察院相关领导表示,西丰县检察院将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水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等涉民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推进精准监督、靶向办案,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