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韩某一直撒谎,民警决定单刀直入:“你们在这儿取钱干什么?那个走掉的男的叫什么名字?”“我不知道啊,真没有取钱。”民警判断这一男三女可能涉及违法行为,随即将他们带回派出所对其随身物品进行检查,发现他们携带有大量现金。
经审问,三名女子终于交代,她们受韩某雇佣做刷单取现的兼职,待钱打入她们的银行卡后,由韩某和另一名男子去取现。见三名受雇人员都已招供,韩某也向警方松口交代,称现场逃跑的男子姓李,两人合伙做的是洗钱的生意。
原来,韩某以刷单为名招聘了几名女子做兼职,利用她们的银行卡和身份信息给电诈团伙转移赃款收取佣金。韩某和李某刻意挑选夜深人静时到ATM机上取款,再存入另外的账户,用这种“蚂蚁搬家”的笨方法控制转账规模,以规避警方的打击。很快逃跑的李某也被警方抓获。
在流窜到扬州之前,犯罪嫌疑人已在山东、安徽、浙江等地多次以同样手法作案。目前韩某和李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雇的三名女子则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