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板溪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通过抓实“联、动、防”基层司法服务三字诀,主动融入乡村社会治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成效。
“联起来”,部门联动解纷争
板溪人民法庭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利用“联动联调+司法确认”模式,加强与基层优质解纷资源的衔接配合,推动纠纷化解从法庭“单打独斗”向基层“协同发力”转变,通过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最大限度将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2018年5月,印江县沙子坡镇某村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以某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收购沙子坡镇某公司纯净水厂。2019年5月2日,该合作社将沙子坡镇某公司纯净水厂承包给当事人尹某,并签订承包经营管理合同,合同约定了承包费用、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当事人尹某尚欠合作社57815元,尹某拒绝承担相关费用,与合作社发生纠纷。根据案件情况,板溪法庭立即联动沙子坡综治中心、板溪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背对背”调解,经过正确引导、合理建议、耐心说服,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了义务款,快速化解了当事人纠纷,解决了当事人心头所虑,获得双方当事人点赞。
“动起来”,巡回法庭在身边
板溪人民法庭聚焦基层常见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加大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力度,在“家门口”服务当地群众,“零距离”融入乡村治理,更好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实现从“单纯办案”向“注重治理”转变,推动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建设。通过巡回审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的司法,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2年,原告谭某某与被告杨某某在外务工相识,次年生育一对双胞胎儿女,2006年登记结婚。共同生活期间被告脾气暴躁,好吃懒做,酗酒后经常对原告进行打骂,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与杨某某离婚。被告辩称,婚后夫妻感情较好,并生育子女,只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女方冲动之下诉至法院,坚决不同意离婚。该案由于被告杨某某住所地路途遥远,同时需要照料家中八十多岁的母亲,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到当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理。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且男方已充分认识到错误,愿意积极挽回婚姻。休庭后,本着利于子女成长、促进家庭和睦的初衷,法官耐心组织双方调解,劝导双方理智处理矛盾,加强交流沟通,共同经营好婚姻和家庭,抚育子女成长。最后,双方表示将进一步考虑后作出决定。
“防起来”,关口前移治“未病”
为充分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回应人民群众解纷需求,板溪法庭结合“双进双促”活动,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提前干预、疏导和预警,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推动治理方式由“被动应付”到“主动应对”的转变。
2022年11月4日,郭某某驾车驶至天堂镇水务站路段时,按了一声喇叭,文某某在路边骂了郭某某一句,郭某某用手打了文某某的头部、脸部。文某某先后到印江县人民医院,以及贵阳有关医院检查,诊断为头面部外伤,当事人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争执。2022年11月13日经天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并现场签订协议书,郭某某按协议履行赔偿责任。之后,文某某再次到相关医院检查治疗,认为之前赔偿费用过低,要求郭某某再次赔偿,双方再次发生争执。板溪人民法庭法官田才能在了解具体案情后,采取“背靠背”的处理方式,进一步了解双方的诉求,找到矛盾的争议焦点和化解的突破口,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深入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在法官和天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郭某某在原本赔偿数额的基础上,自愿再次赔付文某某后续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0700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群众的司法期盼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板溪人民法庭的干警将继续扎根基层一线,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不断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真正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