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百强民营企业——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感谢信,感谢襄阳中院执行局以"高效执行"解企业燃眉之急。全国人大代表、该公司董事长刘长来称赞襄阳中院"以务实举措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切实解决了民营企业急难愁盼,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掷地有声!"
据悉,襄阳中院用40余天执行到位2500万元,在未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以"放水养鱼"的方式促成双方和解,高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共同权益,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22年6月10日由襄阳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贵州某电力集团向原告骆驼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投资资金成本共计15479.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因被告未按判决履行支付义务,原告向襄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襄阳中院于2023年1月6日立案执行后,依法展开网络查控,发现贵州某电力集团名下银行存款仅50多万元,土地、厂房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查封机器设备则会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此时,申请人提供财产 线索称,被执行人贵州某电力集团持有多家子公司股份,总市值超过1.6亿元。经执行人员核实,确认该线索属实。
由于案涉金额较大,且同时涉及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利益,以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襄阳中院执行局对涉案企业的经营状况、市场前景以及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研判,合理制定执行方案。经研究,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贵州某电力集团目前经营困难,短期内履行能力不足,和解长期履行是最佳方案,故应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暂不查封其机器设备,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和解,既能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又不会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影响。
2月13日,襄阳中院委托当地法院冻结被执行企业持有的1.6亿元股权,并告知其如再不履行,将依法进一步推进执行措施。随后,贵州某电力集团主动与骆驼集团取得联系,提出和解意向。执行法官及时与骆驼集团沟通协调,告知执行进展情况以及被执行企业当前状况,通过执行法官认真细致、文明善意的沟通,双方都同意和解。
2月23日,执行团队不远千里奔赴贵州协调该案。2月24日,在各方共同努力和配合下,该案顺利达成和解协议,贵州某电力集团当天便将首笔2500万元款项转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剩余本金和违约金按照和解协议长期履行,执行法官随后解除了所有执行措施,该案顺利执结。
襄阳中院执行局认真贯彻作风建设"实干年"要求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在较短期限内,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攻坚克难、刚柔相济,在善意文明执行中确保了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效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感受到了法院的司法温度。
稿件来源:湖北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