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北京朝阳交通支队劲松大队民警在老君堂村中心街附近巡逻时,查获一辆遮挡前号牌的白色小货车,进一步调查后,竟发现驾驶员并未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当日9时许,一辆前号牌最后一位数字“戴着”一只白色手套的白色小货车,被巡逻民警拦停在路旁,经了解,小货车司机竹某家里做废品收购的生意,他驾驶小货车给家里帮工,一早和堂哥拉货回来,刚卸了货,从废品站开出来,就遇到了巡逻民警。面对民警,竹某只得说出实情:“给车牌‘戴手套’纯粹为了躲避摄像头的拍照”,竹某挠挠头,向民警解释道。
当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竹某称,自己的驾驶证在家,行驶证在车上,于是民警令其出示电子驾照及身份证,这时竹某又告诉民警,手机是昨天新换的,身份证照片没有存下来,自己记不住身份证号。于是民警将其带回劲松大队进一步调查。
面对办案民警询问,竹某搪塞道,自己的驾驶证是当初托朋友取得,自己一直没有关注驾驶证状态,也没有参加过审验,对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并不知情,但无论他如何辩解,也无法掩盖其遮挡号牌及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
最终,因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三项违法行为,竹某将面临罚款2100元,行政拘留12日,他的机动车也被依法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