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北京海淀区发生了一起非机动车肇事逃逸事故,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将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撞伤,选择一走了之。
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的办案民警在伤者未能提供相关线索,且事发地附近监控视频不够清晰的情况下,凭借肇事者手上塑料袋的logo一路查找,抽丝剥茧,将肇事者及肇事车辆查获。目前,该肇事男子已被海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2月21日早高峰时段,海淀交通支队清河大队接到报警,在北京市海淀区小关西后街与小关街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事发时自行车骑车人被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撞倒,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与自行车伤者短暂沟通后未及时救助伤者,而是选择驾车驶离了现场。
接到报警后,清河交通大队事故组民警李京超和杨文立即驾车赶往事故现场,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
事发地点是条居民区里的小路,路网交叉复杂,早高峰期间车多人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逃跑路径很难确认。同时,被撞老人因伤势严重未能提供任何线索,并且事发录像拍摄距离远,肇事嫌疑人样貌特征模糊不清,肇事车辆的电动自行车车牌在监控录像中如同手机大小,无法通过车牌查找肇事骑车人。
办案民警通过对周围的路过群众进行走访询问和监控技术手段的反复分析研判,发现了肇事车辆的一个落脚点,在案发当天电动自行车骑车人拿着几袋馒头进入小关菜店,而装馒头的塑料袋上印有“王哥馒头”的标识。
经进一步工作,民警找到“王哥馒头”的发货地——位于北辰附近的裕民市场,通过调取市场监控录像,与事故嫌疑车辆外观相比对,最终确定了肇事嫌疑人的身份。
经对嫌疑人宋某询问,其对于2月21日自己在北京市海淀区小关西后街与小关街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宋某因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已被海淀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