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冯翔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冯翔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至2021年12月,冯翔通过实际控制的上海中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违反私募基金管理法律法规等规定,以还本付息及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人民币33.01亿余元,所得资金用于借新还旧等,造成被害人损失9.58亿余元。
2021年1月至6月,冯翔经与他人共谋设立北京艺鼎尚来文化有限公司并运营“尚来拍卖”微信公众号平台,将收购的字画加价后,以委托拍卖的方式组织平台会员“抢拍”,冯翔指使中延集团非法集资团队负责招揽注册会员,承诺抢拍物品可溢价交由平台进行转拍,投资人可从溢价中获得收益,且在涉案字画不易转拍时,由平台负责回购或以多幅低价字画置换。其后,冯翔等人通过团队成员大量参与交易等方式,营造交易频繁、本金安全、收益稳定的假象,诱使社会不特定公众在该平台注册、交易,非法募集注册会员资金3.31亿余元,以手续费、佣金名义非法获利1.49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冯翔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行为性质、犯罪数额、量刑情节的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
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