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向绥中县公安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公安机关加强非机动车辆登记管理。
前期,绥中县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盗窃电动车案件时发现,高某某盗窃7次电动车,公安机关找到被盗电动车三辆,其中一辆电动车根据被害人提供相关手续返还被害人,剩余两辆电动车因没有相关登记无法查找到被害人。未找到的四辆电动车均被犯罪嫌疑人卖给电动车修理部,买卖过程也没有进行相关登记,导致被盗电动车在市场上违法交易。
为防范类案发生,绥中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表示,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作出书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