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区市两级院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最高检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部署要求,安排部署全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出席会议并讲话。
夏克勤指出,今年的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对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报告、决议,都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都是从不同领域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贯彻落实,也是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是我们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重要遵循。
夏克勤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深刻把握全国两会形成的重大政治成果,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上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立足“四大检察”忠诚、依法、能动、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转化为西藏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加快推进西藏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检察力量。
要忠诚履职,坚定捍卫党的全面领导。更加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检察履职坚定捍卫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把政治担当与检察履职统一起来,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以忠诚履职筑牢党在西藏的执政根基。
要依法履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记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国家意志践行于每一起司法案件,通过依法正确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要能动履职,自觉服务大局。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党的治藏稳藏兴藏大局中谋划推进,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以法治力量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固边兴边强边司法保障,以为民情怀精心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的更重政治责任。
要全面履职,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巩固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格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办案理念、方式、措施深刻转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抓前端、治未病,把办案监督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协调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制度优势。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部署,巩固深化检察领域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上下级领导机制、内设机构业务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制约配合机制,不断创新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检察履职体系和制度运行机制,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
要充分履职,加快推进西藏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清醒认识到西藏检察工作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与“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更高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履职不充分、服务保障质效不高等问题,坚持“数量为基、质效为王”,把质效稳步提升和办案数量合理增长更好统一起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抓基层基础、基层组织、基本能力建设,强化数字赋能、打通数据壁垒,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载体化落实、标准化考核”推进创先争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