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委驻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下属某企业在申报龙头企业、财务报表、可行性报告等方面提供不实审核报告的后续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整改意见,彰显监督执纪刚性效果。
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只是“问诊把脉”的第一步,如何推进纪检监察建议后续工作高质量落实是“治本”关键所在。该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对帐销号,严格落实“即改即督”机制,紧盯被建议单位党组主体责任,将纪检监察建议书送达被建议管辖单位机关纪委及事故所在单位,构建由承办部门全程监管、机关纪委跟进监督,所在事故单位整改销号的工作机制,形成建议、整改、督查、反馈的监督闭环。
自2022年10月份以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次),通过动态分析、不定期“回头看”抽查等方式,对整改情况开展常态化、全过程监督,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对落实整改工作中敷衍应付、未按时整改、不采纳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导提醒直至追责。同时,结合违纪违法案件特征,深刻剖析原因,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省纪委监委驻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