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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赋能保障妇女权益  全省“巾帼绽芳华·法援惠民生”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23-04-16 来源: 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今年3月,吉林省司法厅与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开展了“巾帼绽芳华·法援惠民生”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经过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及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合力。自吉林省司法厅下发“巾帼绽芳华·法援惠民生”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活动相关通知后,各地司法局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压实领导责任,与本地妇联组织、基层治理组织、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共同探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形成了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的工作合力。截至3月底,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与妇联组织联合开展活动30余次,活动月内建成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23家。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进一步拓宽妇女维权渠道,构建了“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矛盾化解”“法律援助+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保护”等多种妇女维权新模式。
   

  开展研讨培训,提升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水平。为提高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各地法律援助机构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座谈会等形式,邀请专业人士为法律援助律师授课。3月17日,省法律援助中心召开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座谈会,12家与中心合作的省直律师事务所案件质量管理负责人参加了座谈。3月27日,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妇联联合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主题讲座。通榆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举办了两个培训班,为中心工作人员和法援律师讲解法律援助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并召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安图县司法局举办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知识讲座。
   

  强化宣传质效,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意识。宣传月期间,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将传统宣传平台与新媒体充分结合,宣传工作呈现立体化、群众化、有效化的新特征。如在公交车投放公益广告,利用农村赶集节点为群众开展法律咨询,通过悬挂横幅或者LED等展示妇女权益保障标语,发放法律书籍、宣传折页、宣传手袋等。同时,拓宽新媒体宣传渠道。各地司法局通过微信公众号、便民小程序、微信朋友圈转发等形式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知识。长春市司法局在公众号开辟妇女维权宣传月专栏,集中宣传妇女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市法律援助中心录制发布了5期短视频,解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
   

  宣传月中,共发放宣传资料7.2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82次,制作专题普法视频5个,覆盖群众300万余人次,提高了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为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fzjs/202304/5b848df8844d438c82b74d020bcd3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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