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叶灯)“您好!该份保单已被法院裁定强制执行,请协助强制退保并提取保单现金价值。”4月19日,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漳州、龙岩等地强制退保被执行人名下保险产品,有力推进刑事财产刑案件的执行,捍卫了法律权威。
2017年至2019年期间,被执行人陈某将违法犯罪所得用于投资,并在漳州、龙岩等地不同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商业保险。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大田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前往漳州、龙岩等地,向被执行人陈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强制退回被执行人名下保险产品,并核算可获得的保单现金价值及红利。当天,强制退保被执行人名下保单2份,执行到位金额100万余元。
这是大田法院首次在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中成功执行保险产品,为刑事审判部门查明被告人财产及民事案件财产保全提供了新途经和新方向,同时也为民事案件债务人敲响了警钟,那些企图通过将财产转化为保险,规避法院强制执行的做法不可行,保险也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