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丹 范文琦) 近日,在宁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担保人杨某主动带领消失许久的被执行人刘某现身,当场将30000元执行款交给了申请执行人。
2020年,刘某因资金周转所需向张某借款30000元,约定借款利息每月付清,同为俩人好友的杨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谁知,刘某自2021年起就未支付借款利息,经张某多次催要,刘某承诺年底付清借款本息。期限届满后,刘某早已不知踪影,张某遂将刘某和担保人杨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某偿还借款,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刘某及担保人杨某未履行,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及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两名被执行人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并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经走访调查发现,刘某早已外出不知踪影,遂联系杨某,耐心作思想工作,强调不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杨某承诺给他一周时间去找刘某,如果找不到,自己将凑钱还款。
3月14日,杨某主动带着消失许久的被执行人刘某现身法院,当场将30000元借款本金交给了申请执行人张某,张某同意放弃剩余利息。该案顺利执结。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