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彬) 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召开首次不起诉公开送达暨集中训诫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和公安机关承办人全程参与监督。
在训诫会上,洛江区检察院组织被不起诉人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以真实案例告诫被不起诉人一旦触犯刑法,不仅会让自己深陷囹圄,还会给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今后要加倍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随后,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训诫词》,详细阐释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并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和法治教育。4名被不起诉人当场悔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和忏悔。
受邀代表对开展“不起诉公开宣告+社会公益服务+集中训诫”的形式表示认可。被不起诉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刑,涉刑后积极悔罪,签署承诺书,完成了社会公益服务并通过考察,检察机关对被不起诉人的轻缓处理体现了人性化执法和司法关爱,有利于被不起诉人更快地回归社会,既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又有效地教育和警醒被不起诉人,是一次良好的法治教育,希望被不起诉人今后能够严格遵守法律规章制度。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