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佳文 王思琦) 4月7日,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通报该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和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0年1月1日起,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始受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以福州地区(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县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七类一审行政案件。由于该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办案经费由省级管理和保障,避免了案件审理可能受到的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具有特色优势。
2020年至2022年,铁路法院办结专属管辖案件653件;办结指定管辖的行政案件857件。
通过三年探索实践,该院初步构建起“五方、三全、三书”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即协同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属地法院,推动五方良性互动,同心聚力;推行“全面、全员、全程”协调,全面把握真实诉求,立案、审判、执行全员参与,形成诉前调解平台主导、诉中法官协调、判后督导执行的全过程全链条协调化解;发放“诉前调解建议书、协调化解通知书、败诉风险告知书”督促行政机关参与协调化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三年来,在该机制作用下,协调化解后以原告撤诉、调解方式结案占比23.12%,并实现涉党政机关行政案件“零强制执行”工作目标。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