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中县人民检察院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分别向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告送达了社会治理类建议。
绥中县检察院立足检察为民实际,以根治欠薪攻坚专项活动为抓手,从裁判结果监督延伸至社会治理,畅通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绿色通道”,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题。
专项行动发现案件问题
今年1月,绥中县检察院在开展“根治欠薪攻坚专项活动”中发现,2019年,绥中县人民法院办理多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孟某某作为包工头,无相关建筑经营资质,借用辽宁某建筑公司的建筑资质对外承包工程。双方约定辽宁某建筑公司收取管理费。孟某某承包建筑工程后,以辽宁某建筑公司的名义雇佣康某某等多名农民工从事瓦工等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
工程竣工后,孟某某未依约给付农民工劳务费,康某某等多名农民工将孟某某及辽宁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孟某某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辽宁某建筑公司不承担支付义务。判决生效后,孟某某未支付农民工工资,且已无支付能力。
针对问题调查“同类项”
发现案件线索后,绥中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军带头办理案件,后经检委会讨论决定,以适用法律错误、违反立法本意、违反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为由,向绥中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月,法院已裁定再审。
为有效解决欠薪难题,助推社会治理,绥中县检察院案件承办人拓展思维,灵活运用实地调查、询问案外人、复制证据材料、走访施工现场、询问被建议单位意见等多种方式,全面审查并固定证据,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撑。
检察建议解决治理问题
4月3日,绥中县检察院向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告送达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加强岗位引导,促进建筑工人有序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
4月4日,绥中县检察院向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告送达了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就发现的企业用工管理不够规范、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议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健全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机制;畅通检举举报渠道,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处理欠薪争议事件。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宣告送达人员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逐项整改、一一落实,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