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进一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学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4月19日,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部分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岫岩满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岫光小学,实地查看了学校食堂食品的储存、加工制作、餐具的清洗消毒以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营养餐操作规范与食品留样等情况,仔细询问了菜品原料供应和米面粮油来源,并对两所学校食堂所选用的大米进行抽样检查。同时,提醒相关责任人务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校园师生用餐安全。
据介绍,岫岩县检察院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协作,持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编辑:沙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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