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之名,护少年花开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近年来,江孜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挽救帮教、法治教育、专项监督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扛起责任担当,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的监督落实,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推动社会治理,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扩大一般预防工作覆盖面。 一是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促进社会公众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本院开展了“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县人大、政协代表、人民监督员、团县委、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应邀参加了活动,检察官结合案例,向同学们讲授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理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本院9名检察官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江孜县高级中学、闵行中学、江孜县第二小学、龙马乡、金嘎乡、日星乡完小等,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次,受教育师生达2700余人,发放宣传单(册)2700余份,让法治阳光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参与涉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不断强化监督保护职能。本院联合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部门组成临时检查组,对辖区内酒店、旅馆、网吧以及娱乐场所是否存在招聘、雇佣未成年人的情形及违法接待未成年人上网、娱乐消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向经营者详细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强制报告内容,一方面引导其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行业自律意识,督促依法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网吧开展专项治理,实施全面排查,共同促进“六大保护”落实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环境。 制发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针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打架斗殴和相关部门未严格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为进一步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及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进一步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失足少年留一条法治阳光下的“回归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切实使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地见效,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及未成年人案件材料“应封尽封”的要求,未检部门对本单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对本单位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一进行核查,对符合封存条件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用章。 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校园,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坚固的“防火墙”。 为全面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坚决杜绝校园性侵案件发生,本院积极与县教育局、公安局沟通,通过信息共享对全县教职工、幼教专干、工勤人员1200余人进行入职查询,目前已经收集了全县所有在编教职工相关信息,全面排查了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从而将关口前移,从源头预防,着力净化教育环境、保障学生安全。 鉴于未成年人缺乏认知、身心发育不成熟、好奇心强及易受外界不良影响,也存在相对易教育、改造等特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秉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初犯、偶犯,具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有效减少涉罪未成年人标签化、交叉感染等问题和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以“我管”促“都管”制发首份“督促监护令”让爱不再缺位。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背后家庭教育与爱护的缺失,本院邀请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门就涉事未成年人问题进行了磋商;对未成年法定监护人怠于履行职责方面送达了首份“督促监护令”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 认真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为涉罪未成年接受矫正、回归社会及家庭创造有利条件。 在履行未成年人法定监督工作过程中坚持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怀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事未成年人进行跟进教育监督,借助上级院的力量聘请心理学专家,对涉事未成年及家属进行心理疏导,为其接受矫正、回归社会及家庭创造有利条件。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任重道远。本院将持续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能动履职、强化责任、完善举措,把未检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细,尽最大努力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堡垒。
坚持法治教育 为少年普法
坚持专项监督 护少年成长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促使回归社会
加强关爱力度 做好未成年人救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