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促进洛隆县检察机关和纪委监委、审计机关在公益诉讼协作配合中形成监督合力,提高检察建议刚性,5月8日,洛隆县检察院与县纪委监委、审计局举行签约仪式,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纪委监委、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席会议、情况通报、沟通联络、普法宣传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并强调洛隆县检察院、纪委监委、审计局在公益诉讼中强化协作配合,通过问题通报、线索移送及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进行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会上,洛隆县检察院、纪委监委、审计局在相互了解各自职能及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立足各自监督特点与优势,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民生民利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形成了联合建立相关协作机制的统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