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确保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取得实效,近期,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通过面对面“商”、到一线“督”、近距离“促”,与省财政厅同频共振推动该行动走深走实。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将监督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落实落地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明确牵头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及时与省财政厅党组,牵头处室、机关纪委等沟通,压实主体责任。同时,通过集体商讨、“面对面”“一对一”沟通等方式,与省财政厅分析研究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落实措施,多方征求意见建议,推动制定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方案》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任务分工方案》。
定位对不对、切口准不准、措施实不实、作风正不正……该纪检监察组及时制定《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关于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明确5个方面13项监督重点,细化4类监督举措,着力突出“4个紧盯”,实施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动态更新,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该纪检监察组运用“小切口”理念、系统观念,找准整治问题切入点,重点围绕虚假编制预算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多头申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多头投资”项目“搭车混用”财政资金等方面开展重点监督。同时,紧盯以查促治、责任落实、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落地见效。
此外,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中,相关部门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成果共享等机制,将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同联动,切实织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监督网,实现“业务体检”和“政治体检”协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