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女检察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美丽的山城重庆召开,福清市检察院应邀参加会议。会上,福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获颁“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所办理的刘某猥亵儿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作为展示案例进行汇报展演。
第七检察部负责人吴思结合该部所办案件作《以法之名,只“未”守护少年的你》风采展演
调查核实
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该猥亵儿童案最大的难点在于犯罪嫌疑人刘某虽承认有猥亵行为,但并不承认自己曾多次猥亵多名被害人的事实,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与被害人陈述的次数相去甚远。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部分关键证据缺失,通过复查案发现场,联合公安民警奔赴外地调取证据等方式,固定了重要客观证据,完整还原事实真相,最终追加认定20余起猥亵事实并得到法院采纳。
延伸触角
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法槌敲响的那一刻,不仅仅是庭审的结束,更是寻求问题解决之道的开始!
第七检察部不断深化综合履职,就办案中发现的教学场所未安装监控设备等安全隐患,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专项检查后,向相应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组织心理咨询师共同开展被害人综合救助工作,为被害人量身定制心理疏导方案,真正让关爱触及她们的心灵。对案发单位全体师生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主题的普法讲座,教授未成年人防性侵方法,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健全机制
联合推动社会治理
如何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开展全方位综合治理。
该案系首批福建省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挂牌督办的案件,通过总结办案经验,第七检察部形成了“办案——警示——教育推广”的“全”链条,构建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明确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行业的强制报告义务,先行先试首创了福州市教育行业入职查询制度。
从个案到制度 从打击到预防,未检女检察官们用一个个精品案例展现“一身检察蓝、不负巾帼红”的忠诚履职和责任担当,构筑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最有力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