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监督中的协作配合,提高刑事司法质效,5月6日,记者从营口市站前区委政法委获悉,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针对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分局就三年内本院作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案件的后续处理工作进行排查摸底,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在摸底排查中,站前区检察院准确把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和开展监督专项工作的重点、方向,精准施策,推动相关案件进展,避免出现“挂案”。同时,双方就如何强化检警协作、提升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质量,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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