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喝了酒的司机,见到警察都是避之不及。然而,宁德市一名男子酒后驾车“大摇大摆”来到公安局报案,结果被民警当场抓获。
5月5日凌晨1时许,叶某驾驶摩托车来到古田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报案,声称自己与他人发生纠纷,需要民警帮助协商解决。接警的过程中,值班民警发现叶某面色红润,讲话时逻辑不清晰,且带有浓重酒气。
“今晚喝多少啊?”“三瓶二锅头!”“喝酒了还骑车?”值班民警立即联系交警大队民警前来查处。经鉴定,叶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53.5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了解到,当晚叶某独自一人借酒消愁,喝了三瓶二锅头,之后骑着摩托车来到县医院岭尾路口,因琐事与路人发生争吵,一气之下便骑车来到巡特警大队报案。更令人吃惊的是,叶某已经不是第一次因酒驾被查。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叶某在2019年4月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2年8月又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行政拘留17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300元。此次已经是叶某第3次因醉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叶某某将面临严厉的处罚。而他当晚所报的警,经民警核实为不实警情。清醒后,叶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宁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