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第三检察部能动履职,精选具有代表性且有争议的耿某某不服其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生效民事判决申请检察监督一案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听证员在详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通过充分讨论形成了“申请人申请检察监督的理由不能成立”的评议结论。申请人耿某某在宣读评议结论后发表了最后陈述。此次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有利于消除诉讼参与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最大程度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的效果。通过邀请相关其他当事人参与,取得了良好听证实效,达到了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