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因存在生活垃圾遭到白鹭的“嫌弃”,如今,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蒲石河湿地保护专项活动的治理下,白鹭又飞回来了。
宽甸县蒲石河湿地总面积8431.66公顷,是国家二级保护珍禽白鹭等珍稀物种的重要栖息、捕食地,系我省重要湿地。为掌握蒲石河湿地生态环境现状,宽甸县检察院对湿地内所有村镇进行了“拉网式”调查,发现堆放、遗撒大量生产生活垃圾和部分河段护岸林被砍伐等突出问题,致使社会公共利益遭受侵害。
在报请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立案后,宽甸县检察院专门召开了由林业、水利、住建等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蒲石河湿地保护座谈会。会中,宽甸县检察院通报了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和保护建议,并与有关部门就保护职责划分、落实整治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健全长效机制等达成了共识。
为推动湿地整治和保护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宽甸县检察院于3月30日向林业、水利、住建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发出并宣告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保护职责,有效整治倾倒生产生活垃圾、砍伐护岸林等问题,深入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保护长效机制,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的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采纳。
日前,经宽甸县检察院和县河长制办公室、县人居环境办公室、县林草局、县水利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联合抽样“回头看”,蒲石河湿地保护专项活动整治效果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