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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生活费、修缮房屋...司法救助让他们的生活有了保障!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崇阳县检察院通过审理司法救助线索、摸清案件情况等举措,向有需要的群体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民众摆脱生活困难,保障基本生活。

  大文的生活难题解决了

  “大文的救助金到位后,请村委在每月发放基础生活费的同时,多关注他的情况,保证他的正常生活。”日前,在大文(化名)所在村委会,检察干警当面确认大文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并叮嘱村委做好司法救助金的托管发放工作。

  

  检察官将救助金发放到村委会和大文手中

  据悉,大文精神发育迟缓,属于智力残疾,一直是母亲照顾他的生活。一起刑事案件发生后,大文的母亲和弟弟死亡,父亲处于在押状态,家中仅剩大文一人。失去了母亲的庇护,大文的生活陷入困境。

  案件发生后,咸宁市、嘉鱼县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将司法救助线索第一时间移送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为后续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大的便利。
受理该司法救助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走访了大文的亲友、乡邻和所在村委会,全面摸清案件情况,了解掌握了各方面状况。核实了大文无独立工作能力,无收入来源,日常靠亲属接济,生活十分困难的事实。且该案件属于近亲犯罪,大文无法获得其它赔偿。

  经过综合审查,检察官认为大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为大文申请司法救助,经报上级院批准,决定予以救助4万余元,并且加快救助金审批速度,争取尽快完成相关手续。

  司法救助金审批通过后,检察官认为大文没有合理使用保管救助金的能力,这笔救助金如果一次性发放给大文,一方面不能实现长期有效的救助,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引起失窃对大文造成二次伤害。

  经过多次走访,与村委会共同商讨后,检察官决定启动救助金托管机制,与被救助人大文所在的村委会签订托管协议书,明确司法救助金由村委会托管,村委会每月向大文分期发放生活救助金,直至救助金发放完毕为止;同时,村委会定期向嘉鱼县检察院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嘉鱼县检察院的监督。

  此外,检察官积极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将大文纳入县低保户范围,享受低收入家庭每月320元的待遇。如此一来,确保了司法救助完成后,大文的基本生活依然能够得到保障,实现了对大文的长时长效救助。

  老肖梦想成真了

  近日,老肖再次来到崇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激动不已地对检察官说:“谢谢检察官,我用救助金把家修缮一新,我的梦想成真,新起点新生活开始了......”

  

  现年60岁的老肖是崇阳县肖岭乡人,今年3月,老肖到崇阳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检察官到村委会和老肖的家中走访调查得知,老肖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与丈夫育有一儿一女。

  2018年6月,快乐安宁的生活戛然为止,老肖的儿子精神病发作放火烧毁了自家的房子,将老肖的丈夫砍死在家中,后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医疗。女儿出嫁外地,老肖到广东省东莞市当环卫工人,微薄的工资仅能维持生存,偶尔回崇阳县借住在亲戚家中。

  五年了,老肖再也没有回到原来的家,但在她心底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将烧毁的家重新修缮,让支离破碎的家人重新团圆。

  5月11日,检察官在崇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司法救助金2万元交给老肖,并与老肖亲切谈心,让老肖修缮房子,实现自己的梦想。同时,检察官还协调民政局、村委会为老肖办理农村低保人口和公益性岗位,任村里的保洁员,让老人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修缮前

  

  修缮后

  今年来,崇阳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把对困境妇女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作为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举措,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其中困难妇女群体7人,拟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难,让每一位困难妇女也有出彩人生和梦想成真的机会。

   稿件来源:嘉鱼检察、崇阳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4790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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