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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监督化解高层采光纠纷,居民搬进新家

发布时间:2023-06-17 来源: 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

  

  买了新房不入住,乔某的做法令人费解,他却有自己的理由,相邻高层影响了自家新房的采光,还因此打起了官司。

  2018年,乔某购买了一处预售房产。交房后,他发现对面高层对他的住宅采光产生了影响,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经校核,高层项目的日照分析结果确实不真实、不准确。

  2022年11月,乔某把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相邻高层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但因案件已过起诉期限,法院驳回他的诉讼请求,案件无法进入实体审查。

  这房子,是住还是不住?乔某没有放弃,于今年1月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乌市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一同办理此案。

  作为承办检察官,天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木塔里甫·肉孜通过审阅案件卷宗,发现该案确实已过起诉期限,法院的生效裁定并无不当。

  在与乔某的谈话中,木塔里甫发现,这是一件有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行政案件,又存在侵犯采光权的民事矛盾,要做到案结事了,先要化解乔某的实质性诉求。

  办案团队先后4次前往乔某的新家,查看采光情况,并多次听取乔某、相邻高层房地产开发公司、行政部门的意见,通过大量调查、咨询专家,理清案件事实、确定法律适用、明确赔偿依据。

  让申请人相信正义,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5月12日,一场公开听证会在天山区检察院举行。面对各方当事人,听证员独立客观地发表了听证意见——

  法院的生效裁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建议检察机关不支持乔某的监督申请;相邻高层开发商确实侵害了乔某的采光权,建议其适当弥补乔某的损失。

  当天,经多方释法说理,争议各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高层开发商补偿乔某损失,乔某撤回监督申请。“程序空转”变“峰回路转”,民事、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

  “感谢检察官,我终于可以搬进新家了!”乔某的心结解开了,可办案团队并没有放弃监督。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办案团队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分析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发现相关行政部门对行政许可审查不够严格,导致涉案高层项目虽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仍存在不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情况。

  近日,天山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部门规范履职,从源头上减少同类争议的发生。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3-06/15/content_46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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