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卓在担任临海市永丰镇上坪电站站长、党支部书记等职务期间,多次违规使用公款招待宴请和购买烟酒等。2023年3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陈汉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陈汉卓任临海市永丰镇上坪电站站长、党支部书记,凭着专业优势,他很快与变电配电等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熟识。上任不久,私欲不断膨胀,混淆公私界限,深陷人情往来、吃喝应酬等物质欲望中,逐渐迷失初心。
2019年至2021年间,陈汉卓先后多次以节日职工聚餐、公务接待、培训等名义,违规组织、参加宴请,并违规采购高档烟酒,费用合计为2.84万元,均向单位报销。
屡次成功报销,让陈汉卓的廉洁底线意识一破再破,公款消费已不局限于烟酒吃喝。2020年春节,陈汉卓利用公款组织单位年夜饭后,为满足休闲娱乐需求,同干部下属一起,违规使用公款0.31万元用于足浴消费。
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过党纪国法的制裁。2023年3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陈汉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案违纪金额3.15万元均已全部收缴。
违纪党员反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心里从来都没有真正紧过“纪律”这根弦,出现违规公款消费这样的错误,归根结底是自己贪图享乐,我深感愧疚。今后我一定端正态度,摆正位置,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执纪者说:公款姓“公”不姓“私”。违规公款消费反映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败坏党风政风,损害群众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抵制“四风”侵蚀,绷紧纪律之弦、强化纪法观念,对违规公款消费坚决说“不”。
(临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