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珊)7月11日上午,建瓯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并当庭宣判。该案从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审理判决,总共用时23小时。据悉,这也是我省《关于开展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的办法》出台后,建瓯市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
7月10日凌晨0点13分,汤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建瓯市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当天上午10点,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杨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126.8毫克,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正式立案侦查后,建瓯市公安局简化审批程序、精简法律文书、缩减侦查时限,迅速完成案件侦查和证据收集工作。当天下午,案件就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傍晚,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11日上午,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宣判,23小时内就完成了诉讼全流程。
轻微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程序是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基础上,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在公安机关立案后的48小时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的全流程诉讼程序。此举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将大幅提高诉讼效率,有效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