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元起拍、31人报名;89轮出价、6507人围观......日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在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中,首次对被执行人用于退赔的车辆在一拍、二拍流拍后实行无底价网络拍卖,车辆最终以15501元成交。
据悉,该案为刑事责令退赔执行案件,为提高退赔比例,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在一拍、二拍流拍后,海沧法院决定实行无底价拍卖,设置起拍价1元、加价幅度100元的司法拍卖竞价规则,吸引竞拍人参与竞买。最终,车辆以15501元的价格成交,超过之前一拍、二拍的起拍价,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无底价拍卖是指对拍卖标的不设定低价,由竞买人自由报价,报价高者购买拍卖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涉案财物最后一次拍卖未能成交,需要上缴国库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财政机关以该次拍卖保留价予以接收;有关财政机关要求继续变价的,可以进行无保留价拍卖。
海沧法院积极探索网络拍卖新模式,充分利用网络拍卖、移动社交媒体等平台高效便捷的特点,增强财产处置效率。此次“一元起拍”模式,打破了急需处置的财产无人竞拍的困境,提高了刑事涉案财产处置效率。海沧法院执行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涉案财产继续开展“一元起拍”活动,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海沧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