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立身之本,一个人一旦失信,将在社会上寸步难行。近日,连江法院强化执行威慑,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限制高消费,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2017年—2018年,吴某某向林某某借款三笔共计4万元,并出具三张借条,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率。借款后,吴某某还款5000元,尚欠借款本金35000元未还。林某某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吴某某偿还林某某借款本金35000元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吴某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经林某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某送达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吴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遂将被执行人吴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适用限制高消费措施。
“法官,我已经和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能帮我解除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吗?”不久,承办法官收到被执行人吴某某的电话。
7月19日,申请人林某某找到承办法官,表示其与被执行人吴某某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吴某某偿还林某某45000元作为了结,林某某自愿免除本案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吴某某于当日即履行完毕。
至此,该案终于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来,连江法院持续强化执行举措,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共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0人,查封车辆260部,房屋359间,执结案件64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3亿元,有力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朱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