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媒体关注 > 温州:坚持标本兼治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温州:坚持标本兼治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

发布时间:2023-08-13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我们打破以往案件查办和建章立制‘分步走’常规套路,坚持边查边纠边建,环环相扣,形成闭环……”日前,温州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双十大”精品案例现场交流会,以精品案例评选交流活动的形式加强类案共性分析、个案深度剖析,为以案促改提供精准靶向。

  深化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温州市纪委监委着力于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将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深化系统施治,释放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跟踪督导落实整改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措施,督促案发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文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刘俊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文成县纪委监委从履行主体责任、工程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向文成大峃城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等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

  近年来,温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压实案发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对以案促改典型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对标对表分析案发原因、过程和危害,确保有序推进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问题、建章立制等工作。如乐清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推行乐清市纪检监察以案促改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创新构建以案促改工作体系,细化和明确了案发单位履职整改内容,综合运用整改结果评价机制,通过将整改结果纳入当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等方式,压紧压实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主体责任。

  精选典型案例深剖细研,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近日,洞头区纪委监委召开“一把手”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全区查处的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深化以案示警,教育引导全区各级“一把手”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这是温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活身边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的一个缩影。

  警示之钟,声声紧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是做实以案促改、推动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根基的有力举措。温州市纪委监委把开展好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领域的典型案件,积极探索不同载体和平台,因人施教、因地制宜开展警示教育。今年,温州市纪委监委选取近年来全市查处的“亲而不清、亲而乱为”的政商关系典型案件,拍摄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警示教育片中,领导干部以惨痛教训现身说法,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受警醒、感慨万千。

  温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抓好抓实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委除了组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之外,还建立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对照检查机制,把警示教育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对照检查,促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履职。

  今年以来,温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不同的受教育对象,积极部署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有力提升以案促改的针对性。龙湾区纪委监委聚焦重点行业领域腐败、基层微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制作系列《反腐警示录》,向党员干部敲响警钟;鹿城区纪委监委在该区城发集团原董事长戴志光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组织各职能部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堕落的轨迹 悔恨的人生》,警醒领导干部以案为戒、警钟长鸣……

  举一反三靶向施治 持续放大治本功效

  推动修订、出台了27项管理制度,对乐清市水务集团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审批、大额资金使用和拨付审批等建立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要求项目建设负责人与41个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公司等签订廉政协议;要求集团对85个建设项目招标全过程开展廉政巡查记录和上墙挂牌督办,切实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这是乐清市纪委监委针对该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管光永等人腐败窝案组织开展以案促改的工作举措。

  结合个案暴露出制度机制、权力运行等问题,针对性、系统性地开展建章立制,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已成为温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以案促改的一项常态化工作。

  今年以来,温州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乱象频发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开展建筑垃圾领域“铁纪治渣”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市县联动,着力查办一批重点案件。在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温州市纪委监委坚持边查边纠边建,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58项,针对建筑工地源头监管不够到位、数字信息共享不够充分等问题,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等重点职能部门发放监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大智慧监管力度,落实专人包干等制度。

  根据近几年查处的粮食领域案件中暴露出的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温州市纪委监委把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督促粮食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温州市本级粮食专项资金使用流程》《市级储备粮委托代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164项,全面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事辍者无功,耕怠者无获。以案促改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是一体推进‘三不腐’、巩固发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温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系统施治,推动办案、整改、治理相贯通,强化以案促改治本功效,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温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308/t20230803_2037470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