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振安检察官办理的保护鸭绿江浮桥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红色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记者日前从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的红色资源保护扎实有效。
为更好地落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适应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4+9”新格局新要求,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知晓面和影响力,日前,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加强抗美援朝红色文物保护,永续传承伟大抗美援朝精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多名来自丹东市各行各业的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近年来,振安区检察院把红色资源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和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先后办理了保护青棡林七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保护志愿军公园英烈纪念设施形象行政公益诉讼案、保护鸭绿江浮桥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系列红色资源保护案件。
该院副检察长康长波和办案人员分别汇报了浮桥遗址保护案件及志愿军公园保护案件办理情况。据介绍,省人民检察院就此与省文旅厅积极沟通,目前,省、市、区三级文物部门一体联动,启动推进鸭绿江浮桥(鸭绿江第二铁路便桥遗址)保护展示工作。在最高检积极协调帮助下,国家文物局给予了专业指导,遗址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已完成对遗址的地形检测报告和现状勘察报告。
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检察机关要能够依法能动履职,以公益诉讼为剑,凝聚保护合力,为红色资源保护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红色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让红色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在保护红色资源的同时,希望能够对红色资源进行常态化挖掘,打造红色文化精品,更好展现“红色宝藏”。希望检察机关主动延伸办案触角,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
检察干警实地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