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苗)一位是生意红火的网店老板,一位是当地有名的水果供应商,两人因水果结缘,也因水果生隙。为何曾经合作密切的生意伙伴会产生分歧呢?近日,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一起来看一看。
2019年,想要从事水果网店经营的陈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许某。“由顾客在我开设的网店上下单,然后从你那直接发货给消费者。”二人一拍即合,开启了长达数年的合作,生意越做越红火。
然而好景不长。2022年到2023年间,陈某的网店收到消费者投诉,称买到的石榴质量有问题,该商品链接也被平台下架。陈某认为这是许某提供的石榴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于是拒绝向陈某支付剩余货款。“之前的货质量都不错,但是这一批石榴的品质我有点难以接受。”陈某一脸无奈。“因为需要长途运输,石榴有一小部分损坏是很正常的,不能否定整体的质量。”许某解释道。
“双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互谅互让合作才能长远。”庭审结束后,经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释法说理,许某当场向陈某表达了歉意,承诺之后会严格把关发出的水果,避免重蹈覆辙,陈某也付清了余款。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得以成功化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维护了双方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仙游法院坚持高效审理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涉营商案件,力争实现快审、快结,减轻当事人诉累,更好地让经营者专业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创建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