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宁德市两级法院不断掀起执行攻坚“热潮”,一场场“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网络直播活动接连开展。法院“一把手”靠前指挥,带队深入执行一线啃“硬骨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见证,网易福建全程互动直播。目前,共开展执行直播活动9场,吸引2208万网友“沉浸式”围观、见证、体验执行行动。留言区不断被刷屏,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得到广大网友好评点赞。
统一行动让“纸上权利”变“真金白银”
“行动开始!”6月13日上午9时,随着蕉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熙一声令下,全院36名执行干警、法警分乘7辆警车,迅速出击,奔赴执行现场。在宁德中院的统一部署下,蕉城法院打响“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网络直播活动第一枪。自此,宁德掀起百日决胜执行攻坚高潮。
雷霆出击,硬核执行。为确保行动效果,宁德中院出台“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实施方案,两级法院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统一组织、指挥、推进“闽东利剑——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网络直播活动,充分展示宁德法院全力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
“行动组织精心严密,执行干警的整体素质高”“执行有措施、有力度,还不失温度,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原来还有执行救助保险!”“观看一场直播,学到不少法律知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友们纷纷给出了高度评价。
执行中,法院院长身先士卒、靠前指挥,执行干警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强力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友“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我们希望通过直播活动带领广大网友以第一视角‘沉浸式’体验执行全过程,切实感受人民法院依法打击失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和信心。”福安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姜玟说。
宁德市人大代表谢祥寿表示,法院通过公开直播的方式,“零距离”展现法院执行全过程,让更多的群众参与执行、监督执行,彰显了法院公正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的优良作风。
据统计,6月以来,宁德市两级法院共开展执行直播活动9场,总共出动执行干警240人,出动警车52辆,对55件强制清场、腾房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对20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拘传措施,为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513亿元,充分展示法院加强执行、守护民生的实际成果,为如期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重拳出击让失信者无所遁形
“法官,我马上就还钱,请不要拘留我……”在强制执行的威慑下,被执行人何某丙立即慌了神。
2018年,何某甲向银行贷款7万元,何某乙、何某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笔贷款到期后,何某甲拒不还款,何某乙、何某丙也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古田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并分别扣划被执行人何某甲、何某丙名下银行存款3178元、5712元。
行动当日,执行人员得到被执行人何某丙的行踪消息后,迅速抵达其儿子经营的店铺,核实身份后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从“情、理、法”角度入手,反复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慑于强制执行威力,何某丙主动联系家属筹集资金,并与申请人达成先偿还2万元,余款分期履行的还款协议。
“好的,我们马上出发!”在第三个直播执行现场,得知已发现被执行人行踪线索,福鼎法院执行干警立即改变原先计划,赶至现场拘传被执行人叶某。
此前,叶某因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后迟迟不还款被诉至福鼎法院,经判决叶某应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但其仍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银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叶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仍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其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面对突然到来的执行干警,叶某念起了“拖字诀”,但执行干警铁腕执行,依法将其拘传至福鼎法院。
执行过程中,两级法院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通过张贴腾房公告、强制腾房、撬门进场评估、拘留被执行人等一系列措施,打出声威,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让失信者无所遁形。
“今天亲眼见证了法院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整个执行过程中干警们敢于动真格、碰硬茬,全力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程参与屏南法院执行直播活动后,屏南县人大代表章林茂由衷地说道。
善意执行让司法更有温度
执行工作不仅需要重拳铁腕,也需要善意柔情。在执行直播活动中,宁德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将“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贯穿整个执行过程,坚持人性化执行,围绕“法、理、情”多角度,让被执行人既感受到法律的强制力,又能感受到执行法官的人情味,从而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7月6日,在周宁法院执行直播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了某酒店执行现场,在核实被执行人身份后,对查封标的物基本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向相关负责人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并制作询问笔录。
原来,福建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共涉及13起案件,总计标的金额3597.74万余元及相应利息,目前已查封被执行人福建某投资有限公司坐落于周宁县狮城镇仙溪的房地产,并送达了公告。了解到该公司目前的运营状态及存在的困难后,周宁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积极寻找良策,后续将根据被执行人提供的经营报告,确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
“这笔救助金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真的很感谢。”收到执行救助金后,被救助人高某某和薛某某连连致谢。
高某某是一起健康权、生命权案件受害人的家属,经济十分困难,其母亲因房屋倒塌死亡,法院判决吴某、叶某、刘某赔偿高某某及其家属35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吴某、叶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而当事人之一薛某某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寿宁法院判决李某甲、李某乙赔偿薛某某7.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甲、李某乙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薛某某生活困难。对此,寿宁法院决定对薛某某、高某某进行执行保险救助。
7月4日上午9点40分,执行干警到达执行保险救助发放现场,为高某某和薛某某发放执行救助金1.5万元,最大限度帮助申请执行人缓解经济压力、保障基本生活能力。
“司法为民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宁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国斌如是说道。(宁德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