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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投资款难追讨 先“封”后“疏”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08-27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肖法官,我带了20万现金来履行啦!”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肖法官接到被执行人林某的电话,随着20万现金当场点数履行,一起因投资款引发的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也顺利执结。

  据悉,2012年8月,林某邀请朋友陈某合伙投资沙县某村新建工程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一份。随着项目验收合格,陈某不但未收到分毫收益,就连投资款也未能收回。经多次讨要,2022年8月1日,林某和陈某签订还款协议,确认陈某尚有投资款35万元未收回。然而,林某于2023年1月还款15万元后再次爽约,陈某只能将林某诉至法院。

  沙县法院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但判决生效后,林某置若罔闻,无奈之下,陈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林某,林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经过系统查控,执行法官发现林某名下有一处房产,遂依法对房产进行查封。同时,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疏导,告知被执行人林某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本来态度强硬的林某开始转变,表示会积极筹款履行义务。随着林某携带20万现金现场还款,案件迎来“案结事了人和”的完美结局。(记者 吴静云 通讯员 张鹏)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0825/34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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