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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穿山甲“溜达”上马路 警民联手放归自然

发布时间:2023-08-27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这好像是穿山甲啊,在路边活动太危险了。”8月20日下午,一位热心市民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了一只疑似穿山甲的动物,因担心它乱跑而遭往来车辆碾压,便将其带回自己家里,并报警反映了情况。

  

  随即,古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往该市民家中查看情况,确认该动物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

  

  “这只穿山甲体长约90厘米、体重约5斤,状态良好,无任何体表伤痕,生命体征正常。”经过仔细的“体检”,民警与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共同确认这只穿山甲符合野外放生条件。

  为了确保穿山甲回归自然后能够有良好的生存条件,民警联系生态林业发展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工作人员就穿山甲放归工作开展专题商讨会议,经过沟通和评估,最终确定放归地点。8月21日上午,在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生态林业发展工作人员以及热心市民陈先生的“目送”下,穿山甲顺利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

  
▲古田公安机关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近年来,古田县公安局全面实施“生态警务”,森林警察大队先后在辖区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各类专项行动,重拳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先后查获画眉鸟等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1件,惩治了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将“爱护自然、敬畏自然”的精神融入群众的意识中,辖区生态环境日益提升。

  同时,森林警察大队紧密结合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不断在辖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加入野生动物保护行列中来,今年以来,警民携手已成功救助野生动物事例余起,救助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嘴龟1只,三有动物食蟹獴1只等国家级保护野生动物4只,有效维护了古田的生态平衡、不断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构建我们美好的生态家园。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3/gedidongtai_0825/34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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