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程程)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视法律如儿戏,公然挑衅民警执法权威。近日,经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刘某甲因犯袭警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七个月。
2023年2月,因与二哥发生矛盾纠纷,刘某闷闷不乐在家中喝酒。几杯酒下肚后,刘某越想越气,于是前往二哥家中与其理论,两人很快发生口角。在酒精的刺激下,刘某动手打人,并将停放在二哥家中的一部小轿车给砸了。无奈之下,刘某的二哥只好报警,民警很快赶到现场。
在初步了解情况后,民警试图将刘某带回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哪曾想刘某不仅不配合,在民警多次警告后,以推搡、抢夺对讲机等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刘某的大哥刘某甲也在现场,他不仅没有配合警方阻拦弟弟的违法行为,反而与刘某一道抗拒执法。最终,民警强制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在此期间,刘某和刘某甲对民警拳打脚踢,严重妨碍了警方正常执法。
仙游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刘某、刘某甲采用抢夺警用工具、推搡、拳打脚踢等手段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二人的行为均涉嫌袭警罪,并据此对二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