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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法院持续发力 执行“利剑”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3-09-02 来源: 湖北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兑现,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荆州法院持续推进“荆楚雷霆2023”荆州专项执行活动,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高举强制性措施执行“利剑”,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行为。

  荆州中院:被执行人拒不还款 封!

  8月23日上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不动产部门办理查封手续后,对荆州某公司的部分不动产进行了查封。

  此次执行源于申请执行人荆州某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荆州某公司的一起工程合同纠纷案。2019年,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建设厂房,被执行人应支付工程款本息2800万元,但是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产生了纠纷。

  在起诉之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过执行和解,被执行人也陆续给付过一些工程款,但是自2023年开始,被执行人就因为经营方面的困难,一直没有再履行,荆州中院执行局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实际履行行为。

  目前被执行人还有700多万的工程款本息未支付,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部分厂房进行了查封,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洪湖法院:拘传117人,拘留70人

  “被执行人张XX,因你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决定对你拘留十五日!”

  申请执行人张甲与被执行人张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标的额5万元,但被执行人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洪湖法院曾于2022年8月对被执行人张乙采取拘留措施,其迫于执行压力,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其后却一直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

  经过调查,张乙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决定再次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医体检过程中,张乙悔恨不已,当即联系亲戚朋友筹措资金,在办理拘留手续前,其家属代为清偿,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洪湖法院常态化开展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小标的案件的处理力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将释法析理、耐心劝解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既做到善意文明执行,又对态度蛮横、消极抵触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拘传、拘留,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

  今年上半年,洪湖法院共拘传117人,拘留70人,执行完毕63件,和解75件,执行到位金额近1000万元,起到了“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松滋法院:赖了又赖还要赖?银手铐安排!

  2021年,高某、周某向中银富登银行申请两笔借款共75000元,但二人未能按约定还款,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高某、周某应在2022年年底将下余借款本息清偿完毕,然二人迟迟未还清。8月22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高某和周某家中,将周某带至法院,对其做出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

  几年前,被执行人邹某因在外承揽房屋装饰工程,经常到方某经营的商铺处赊购相关材料。2021年,两人经过结算立下52400元欠据一条,口头承诺一个月内还清货款。到期后,原告催讨无果,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8月23日上午,松滋法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来到被执行人邹某家,将刚买菜回家的邹某拦住,将其带至法院进行司法拘留。

  截至目前,“荆楚雷霆2023”之松滋乐乡风暴专项执行行动已成功司法拘留8人,通过拒执罪打击1人。

  监利法院:不履行还款还不理不睬,抓!

  

  8月21日一早,监利法院2023年秋季的第一场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打响。

  2019年张某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用于生意经营,约定分期还款。由于张某逾期未还款,银行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张某承诺自2022年5月起每月底前准时还款3000元,分三年还清本息。但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仍未按约履行,该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曾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其均拒绝接听电话;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张某依然不理不睬;执行法官上门找人后,张某仍旧满不在乎,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不肯还款。执行法官依法将张某强制传唤到法院,告知其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后,张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立即筹钱履行部分义务,并承诺后期将严格按照约定如期还款。最终该案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本次集中执行共涉及执行案件10件,成功找到9名被执行人,依法传唤到院7人,拘留1人,最终现场履行完毕2件,达成和解并部分履行6件,共执行到位40余万元。

  民生连着民心,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荆州法院还将持续强化运用司法强制措施,对规避执行、消极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的质效,持续巩固和深化现有成果,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稿件来源: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文链接:http://www.hbcaw.gov.cn/fzjs/5001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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