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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管得住”迈向“矫得好”——陕西省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3-09-18 来源: 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三年时间,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10万余人,累计再犯罪率为0.1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年时间,全省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实现全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一网运行,先后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244个、公益活动基地595个、就业基地242个。

  三年时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

  7月24日,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麻仁伟向记者细数了陕西社区矫正工作三年来的工作实践。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社区矫正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有法可依时代。近年来,陕西不断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持续提升社区矫正保障水平。

  多措并举 提质增效

  “依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健全体制机制是前提,配套完善制度是基础。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特殊群体,如何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助力其回归社会,是考验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治理能力水平的一道重要课题。”陕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刘哲辉介绍,社区矫正法实施3年以来,省司法厅先后制定《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陕西省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责清单》,形成社区矫正全领域、全环节、全业务实操纲要。

  除此之外,省司法厅还联合12个省级部门出台《陕西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办法》,合力共建教育帮扶大工作格局;联合省档案局出台《陕西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推动档案工作标准统一规范开展;制定《陕西省社区矫正中心制度规范流程指引》《陕西省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陕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台账范本》,规范执法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全面升级,实现全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一网运行,并积极推进“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研发“秦在矫”“秦矫通”“秦协矫”APP,持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水平。

  2022年,全省实现了省、市、县、乡(镇)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全省社区矫正中心配发214部执法记录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实现统一服装,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

  此外,陕西充分发挥矫正小组、村(居)委会、网格员、协管员等职能作用,落实就业培训、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维护安全“筑基”行动,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从源头上减少再犯罪风险。截至目前,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建成率达到82.05%。

  量身定制 精准矫正

  “我能重拾信心回归社会,离不开西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教导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闻某在解除矫正时感慨道。

  2018年9月,闻某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沉重的经济负担和思想压力让他极度烦躁。

  安康市平利县司法局西河司法所干警了解该情况后,及时制定具体帮教方案,到闻某家中与其沟通交流,鼓励他重树生活信心。同时,会同镇村干部针对闻某的家庭状况分析研判,按照扶贫政策对其进行帮扶。

  如何做到精准矫治,确保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都能顺利回归社会?

  针对这一问题,安康市平利县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红黄绿”三色管理模式,根据每名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的就业状况、经济状况、性格特征、家庭状况、认罪态度、管理等级、有无特长、重大变故等分别用“红黄绿”三色标注。

  安康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移动执法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远程督查系统,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轨迹可视化、移动执法情形可视化、社区矫正执法场所可视化、视频指挥调度可视化。社区矫正对象可以通过自助矫正终端,自助办理报到登记、信息采集、日常报告、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外出申请及销假、执行地变更申请和信息查询等业务。

  “重新踏入社会,感到非常迷茫。当我到西河司法所报到时,工作人员让我看到了希望,现在接受社区矫正已18个月了,非常感谢工作人员对我耐心监管教育和帮助,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道德教育、公益活动,我不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思想上也有了很大转变。”7月11日,西河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时,张某某感慨地说道。

  据了解,为提升教育矫正效果,安康市司法行政系统针对入矫、在矫、解矫三个阶段,设置守法感恩、成效点验、新航启程三个主题,创新“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开展现身说法谈心得、主题演讲谈进步、交流心得谈感想的“三谈”活动。

  用心引导 严管细帮

  “我要感谢王所长!在我人生最艰难的时候拉了我一把,不但解决了我的生活难题,而且还能为乡亲们做点实实在在的事。”谈到社区矫正工作给他带来的变化,李某说,“我在法律的阳光下,获得了新生与希望。”

  从被动监管到主动奉献,社区矫正人员李某经历了怎样的矫正历程?

  社区矫正人员李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跟随朋友到深圳一家科技公司入职,却不料,这家公司是一个诈骗团伙所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被裹挟参与到了该公司的不法经营行为,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一个月。创业梦想彻底破灭,身陷囹圄之后,妻子弃他而去。因为心中放心不下孩子,他在监狱努力改造,最终被法院裁定假释一年又一个月。

  商洛市柞水县司法局红岩寺司法所所长王浩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入户回访时,得知了他的过往。工作人员及时为他进行心理疏导,并针对李某懂电脑的特长,积极联系村委会,帮助他到村电子商务中心工作。工作以后的李某,待人热情诚恳,干事积极向上,很快获得了村组干部及群众的认可。他还代表村委会去外地成功洽谈了一笔商业经济合同,帮助村委会通过网络营销平台将土特产销往外地,不但鼓了群众的钱袋子,而且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

  近年来,柞水县司法局先后投资100余万元分别在乾佑河、社川河、金井河区域建成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并依托下梁司法所建设了柞水县社区矫正中心,在小岭镇黄金移民小区创新建立了柞水县新航之家安置帮教基地,在柞水县培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建立了柞水县刑满释放人员创业实践基地、柞水县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基地。柞水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社会温暖、工作温暖、家庭温暖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生产生活等困难,解除他们思想压力,让他们融入社会大家庭。

  “社区矫正对象大多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强,或经过监所改造已明确有悔改,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但因有前科,他们往往与家庭脱离、与社会脱节,在心理和生活上存在困难。我们一方面要保障司法力度,对社区矫正人员严加管教,防止出现脱管、漏管现象;另一方面要彰显司法温度,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和生活上的帮助,确保其在矫正结束后,能够快速融入社会,让我们的司法既有力量,又有温度。”王浩说。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14/135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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