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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检察院预防校园欺凌 保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3-09-21 来源: 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辽宁长安网讯 9月7日,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沈阳市司法局、于洪区人民法院、于洪区司法局、于洪区教育局、于洪区总工会、共青团于洪区委员会、于洪区妇女联合会、于洪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一同走进于洪区北李官小学,为小学三年级学生带来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

  教室里,于洪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王莹以“校园霸凌”为主题进行生动讲解,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欺凌者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四个部分,以课件、视频、案例以及法律条文的形式,向同学们全面的、解释了有关校园欺凌的各类问题,引导同学们正确认识校园霸凌,自觉向校园欺凌说“不”,依法进行自我防护。

  孩子们也表现出对宣传内容极高的好奇心与求知欲,认真听讲,并积极抢答,跟随着检察官一起了解校园欺凌,并在宣讲结束之后参加了富有趣味的知识问答环节。在活跃的氛围中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保护自己的能力。

  编辑:王怀实

  校对:刘清

  责编:梁健

  审核:杜洪宇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3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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