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河南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细则》,探索建立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推进 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向而行、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建立《“组组”会商制度》。
明确会商内容。“组组”会商制度将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方面的重要事项或内容梳理成9类具体情况,纳入该纪检监察组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部务会、室务会)会商内容,使双方沟通配合有明确方向、有具体内容、有规范程序,能够有效解决双方“会商什么”“怎么会商”的问题,推动派驻监督职责落实落细,成为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的有效抓手。
创新会商方式。“组组”会商方式包括定期会商、专题会商和及时会商三种方式。定期会商以会议形式每半年开展一次,邀请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到会指导。专题会商、及时会商则不拘泥于形式,就有关专项内容或临时性情况进行会商,加强沟通对接,推动问题解决。会商方式的多样性既能保证会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又使双方会商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有效应对多种情况。
坚持结果导向。每次会商之前,该纪检监察组组长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书记提前充分沟通,选择1至2个当下重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做好会商准备。会商过程中,双方深入交流研讨,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制定整改措施。会商后,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已经与省社科联党组开展一次“组组”会商,就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查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指明工作方向,提出针对性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下一步,该纪检监察组将与其他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继续开展“组组”会商,实现“组组”会商全覆盖,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