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针对疫情后的第一个中秋、国庆假期时间长、外出人员多、安全风险增加的情况,督促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就双节安全早谋划、早安排,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加强排查消除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过节。
“安全生产工作要预防为主,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9月20日,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增强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结合节日特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我省50条具体措施,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加强双节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安全生产既要抓好‘面’,也要关注‘条’,尤其是要压紧压实重点行业监管责任。”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专门提醒。省安委办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分别向省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发送双节期间安全防范提示函,提醒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力做好本行业领域双节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同时,省安委办9个督查组节日期间不休息,赴各地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过节。(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