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推进不力,督察反馈问题敷衍整改,县城污水收集治理设施不配套、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设一拖再拖,水污染隐患突出……”
今年6月,省第二轮第二批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广南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建设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严重滞后。广南县纪委监委及时主动介入,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多次深入实地了解情况,跟进精准监督,督促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科局等主责部门统筹资源力量,直面问题真改实改。截至9月17日,已投资约600万元,争取在2024年3月建成试运行。
今年以来,广南县纪委监委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分析,运用“点题式”监督、调研监督等方式,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水源点保护项目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5个,对作用发挥不到位、落实整改工作不实的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并将相关问题作为提示内容,给分管副县长发出《提示卡》,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通过清单化推进、项目化管理、责任化督办,持续传导压力,倒逼各责任单位抓实抓细问题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我们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利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整改责任意识不强、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开展约谈提醒,督促加快整改进度;对进展严重滞后,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推动问题整改见效,早日‘清零’。”广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目前已问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1个、1人,提醒谈话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加强监督贯穿于生态保护全过程,聚焦重点难点,主动出击、精准发力,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紧盯环保督察整改责任,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8月底,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3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9个,达到序时进度8个;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100件已全部办结。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1个,已完成30个;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52个,已完成48个。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197件,已办结85件。
“我们还把执纪问责作为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关键举措,始终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紧盯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发现及要求整改问题的全面落实,对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不力、违反生态环保政策法律法规、有关环境污染的举报置之不理等重点问题,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文山州纪委监委驻州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办理涉及生态环境相关人员问题线索16条,采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2人,责任追究5人。
文山州纪委监委还把查办案件、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通过查办相关生态环境执法案件反映出来的执法不严、有案不立、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向州生态环境局发出监察建议书。目前,州生态环境局已从执法发现问题、决策、审批等权力运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出台6个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环境执法违法行为的发生,坚定不移走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
“我们将督促有关部门精准打好政策协同、责任落实、法治保障、市场服务、科技支撑、考评督察、宣传教育‘组合拳’,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红线,以铁的纪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建设好美丽文山、美丽家园。”文山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韦德勇 江家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