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所内猥亵女童,近日,闽侯县检察院对被告人林某某提出终身禁止从业量刑建议,获得法院支持。
女童小甲、小乙均系小学生,在林某某所在的托管所午托。2022年2月至3月期间,林某某利用在托管所内为小甲、小乙辅导作业之机,以充值游戏、赠送手机为诱饵诱骗小甲、小乙掀衣实施猥亵行为。
闽侯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某利用职业便利,实施违背教育职业所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教职工群体及整个社会造成恶劣负面影响,社会危害性大,应从严惩治,并提出对其终身禁止从业量刑建议。近日,闽侯法院作出宣判,支持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据悉,该案是最高法会同最高检、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来,闽侯县首例终身从业禁止判决。(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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