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拖欠工资,男子陈某竟盗走公司大米来抵扣工资。近日,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召开听证会,对陈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并为其追回欠薪。
陈某是福建省某米业公司员工,2022年11月,其趁工人下班期间,将该仓库内大米盗窃后搬运至车上,每次盗取5-10包,后将盗窃来的大米变卖至餐饮店。至2023年2月 12 日案发,共计盗窃大米136袋,经鉴定价格为14727元。
经办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经营困难导致多个月停发工资,而陈某的2名子女正值大学开学需缴纳学费,遂产生盗窃大米抵扣工资的错误想法。检察官召集企业家代表、律师代表、基层人民代表组成听证员小组,听取被害单位代表对于企业拖欠工资原因,厘清法律关系;教导陈某退出违法所得17180元,将案款退赔被害单位并取得企业对陈某的谅解。随后,闽侯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帮助该企业工人追回欠薪3万余元,真正做到在“小案件中体现大作为”。(陈胜男 丁斌)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