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阴霾的那一束光
——罗源县人民检察院秉持“三多”理念救助困境儿童
□记者 林珊 通讯员 杨玉娟
“检察官,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一次次主动帮助,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了这笔钱,虽然以后生活还是有困难,但我能带着两个孩子好好过日子,真的太感谢了!”近日,一位两鬓斑白的老人紧紧地握着罗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哽咽地说道。
这是一个暖心的瞬间,是一个司法为民的片段,更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肯定与信任。日前,罗源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注意到被害人陈某的子女陈某乙、陈某丙还未成年,父母的相继离世让孩子的生活陷入困境,虽然案件已终止侦查,但罗源县检察院主动开展行动,为两名涉案困境儿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握着检察官手的老人,正是两个孩子的奶奶。
多问一句——
对症下药雪中送炭
“我年纪大了,身体也很差,还没有收入,现在儿子儿媳都过世了,两个小孩还小,只留下我一个人,怎么养两个小孩啊……”该案移送到检察院后,65岁的陈奶奶抹着泪,一脸悲苦地向检察官诉说着自己的困境。
原来,在陈某遇害离世之前,其妻子就因白血病救治无效离世,大额医疗费使得家庭经济遭受重创,陈某作为经济支柱,他的离世让这个家庭更加支离破碎。
“我们应该主动关注到这些需要帮助的困境儿童,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从‘末端救助’到‘前端救助’。”承办检察官章学娟说道。为此,章学娟及时对接该院控申部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鉴于老人的身体状况,承办检察官主动上门说明申请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并协助收集提请司法救助所需材料,最大程度提供方便。同时,第一时间向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罗源县委政法委申报对困境儿童开展司法救助。目前,已为被害人申请10万元救助金支持。
多想一层——
上门听证疏解心结
与亲人生死相别,给被害人家属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而犯罪嫌疑人董某某自杀后,名下并无可供赔偿的财产,其亲属也无赔偿意愿,未作出任何致歉举动,更是让被害人家属难以释怀。
为尽快让被害人一家走出阴霾,帮助他们树立对生活的信心,检察官“多想一层”,主动开展上门听证,充分听取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对其进行诚挚的安慰,帮助他们了解合法的维权途径,并表示会充分考虑其家庭实际情况,给予关心帮扶。
通过承办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听证员耐心开导,被害人家属逐渐打开心结,决心过好当下的生活。
多做一些——
从一次救助转向长期关怀
罗源县检察院时刻关注被害人一家的近况,多次上门慰问的同时,先后开展多项协作,让一次救助转向长期关怀。
据介绍,该院延伸检察职能,向县民政局、妇联等单位移送救助对象信息,将陈某乙、陈某丙纳入孤保保障,每月可定期领取基本生活补助金,直至成年。同时,该院还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参与困难妇女、儿童的救助工作,通过蓝豹救援队向北京扬帆公益基金会申请筑梦微光项目关爱,帮扶陈某乙、陈某丙至其成年。此外,该院还协调陈某丙就读的幼儿园,为陈某丙争取到每年减免2000余元学费的救助福利,保证陈某丙顺利入学。
“希望通过对这对姐弟长期的关注与帮助能让他们尽快摆脱困境,司法救助工作不仅要做好‘当下救’工作,也要做好‘长久助’的准备。”罗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道。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但要关爱和维护被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还应当关注因刑事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近年来,罗源县检察院进一步发挥政法机关和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等职能优势,对困境未成年被害人及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开展“阳光桥”关爱行动,充分利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内外协作等工作机制,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帮扶+N”多位一体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长效帮扶机制和无缝支持网络体系。
2021年至今,罗源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14件,发放救助金51.9万元,让司法保护成为困境儿童的雪中炭,驱散困境的严寒,让更多的儿童在暖阳下茁壮成长。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