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方共同研讨达成共识,向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亮剑”。
没有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黑油车”私自拉载汽油穿梭在人口稠密的市区,没有经营许可的“个人加油站”低价将不知来历的汽油灌满排队等候加油汽车的油箱……今年8月,葫芦岛某石油企业向葫芦岛市检察院反映,辖区内存在无证经营成品油现象,已严重影响到企业正常经营。
经过检察机关调查了解,未经许可储存、运输、经营成品油不仅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地方财政收入减少,更因其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已涉嫌犯罪。考虑到该行为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定性、定罪证据标准争议较大,葫芦岛市检察院向其他城市检察机关咨询办理同类案件经验,并向省人民检察院请示。在取得省人民检察院支持后,葫芦岛市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多次与人民法院就该案共同研讨。最终三方达成共识,侦查机关将从非法经营、危险作业等所涉多个罪名着手侦查并固定证据,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引导取证,共同形成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