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的一天,独居的李女士在家换衣服时,突然发现衣柜上方有一个黑色物体,仔细一看竟是一个正在闪烁的摄像头。经警方排查,安装摄像头的人是李女士的“00后”同事林某,并且摄像头已经被安装了半个多月。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侵入住宅并安装摄像头案作出判决,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被告人林某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本案现已生效。
林某到案后供述,他与李女士是同事关系,双方共事两年。虽对李女士有好感,但碍于双方12岁的年龄差距不敢表白,因无法控制内心情感,便计划购买摄像头并潜入李女士家中安装以便偷窥。
今年5月25日,林某以需要借用李女士电动车为由,骗到了挂有李女士房间钥匙的钥匙串,继而潜入李女士房间,在其衣柜上方安装摄像头,拍摄其主卧及阳台卫生间位置,并连接至手机以实时观看画面。之后,他又以同样方式两次潜入李女士家中,将摄像头带回家充满电并再次安装至李女士卧室。
涉案摄像头来源:浦东法院
6月11日,他发现李女士没来上班且手机已无法连接摄像头,惊慌之下删除存储卡内所有内容并投案自首。案发后,林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多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安装摄像头,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公诉机关指认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林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